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校历安排,学校2016年寒假自1月18日起至2月26日止。现将寒假期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(一)学生休假时间
在校普通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于1月18日(星期一)开始放假,2月27-28日(星期六-星期日)返校注册,2月29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部分学院寒假期间申请留校的学生名单,要及时汇总至学生处、研究生处,有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。
(二)教职工休假时间
教职工原则上与学生同时休假,2月27日(星期六)正式上班。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务处要求,及时将课程考试成绩录入教学服务系统。需要加班的部门、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安排轮休。
二、加强安全教育与检查工作。放假前,各部门、单位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,进行全面安全检查,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,切实采取具体措施关心师生生活,确保全校师生祥和、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三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。寒假期间,处级领导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,各部门、单位要自行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。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确保通信联络畅通,遇到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,要立即请示报告,及时妥善处理。
党委、校长办公室
2016年1月14日